“安管人員”證書延期復審辦理指南
申報主體: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(合稱“安管人員”)
申報條件:已取得住建部監制、省住建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(A證、B證、C證)
辦理流程:
1、證書有效期滿前6個月,所在單位組織人員登陸“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網絡教育管理系統”參加繼續教育,合格后打印繼續教育合格證明;
2、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,所在單位登陸“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信息系統”上報延期數據;
3、每月最后1周的工作日受理,3個月內到期的證書均可申報。
4、逾期未辦理的,證書重新考核。
申報資料:
1、《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延期匯總表》一式兩份(一份裝訂在資料中,一份單獨上報);
2、《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延期申請表》一份;
3、證書有效期三個年度內,企業自行組織培訓的相關資料(包括:培訓通知、培訓計劃內容等,年度培訓不少于24個學時);
4、繼續教育考核合格證明;
5、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(原件審核后退回);
6、法人雙證增發的“合格證書”參加延期復審,需上報原單位及增發證書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(原件審核后退回)。
辦理機構:德州市住建局質量安全監管科(221室)
辦理地址:德州市長河大道187號 辦理電話:2239632
辦理依據: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、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》、《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》、《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實施暫行辦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