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、遺失補辦和注銷須知
一、資質證書簡單變更
(一)市住建局許可的資質證書變更:
企業因企業名稱、注冊資本、法定代表人、詳細地址(德州市區域內)、經濟性質、營業執照注冊號(統一社會信用代碼)等發生變化的,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等相關手續1個月內提出變更申請,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:
1、《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、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》;
2、企業原《營業執照》副本復印件;
3、企業新《營業執照》副本復印件;
4、企業資質證書正、副本原件及復印件;
5、企業章程復印件(含原企業和新企業);
(二)省住建廳許可的資質證書變更:
按照《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行行政審批網上辦理的通知》(魯建辦字【2015 】36號)要求,企業因企業名稱、注冊資本、法定代表人、詳細地址(本省級區域內)、經濟性質、營業執照注冊號(統一社會信用代碼)等發生變化的,應通過“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”填報變更,并提報變更申請。除了自動生成打印出的《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、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》需要市級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外,其余附件材料在平臺上傳。
2、在“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”提報變更申請(在線填報信息并生成打印,市級主管部門蓋章簽字后上報,一式1份):
(1)企業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(jpg格式掃描上傳);
(2)企業新營業執照副本(jpg格式掃描上傳);
(3)企業資質證書正、副本(jpg格式掃描上傳);
(4)原企業和新企業章程(jpg格式掃描上傳)。
企業將市級主管部門蓋章簽字后的《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、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》上傳至一體化平臺。
(上述變更所提供材料,除原營業執照、原企業章程外,需核驗原件)
(三)住建部審批的資質經省廳初審后報住建部辦理。
二、資質證書遺失補辦
企業資質證書遺失申請補辦,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:
1、《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、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》;
2、企業《營業執照》副本復印件;
3、企業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;
4、在省級或行業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。
三、資質證書注銷
企業申請注銷建筑業企業資質,應按照資質許可程序提出書面申請,內容應當包括:注銷資質的原因,無使用該項資質承攬的在建工程,承擔因該資質引發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等。
附件:《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、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》